约翰,我十四岁的儿子和我同时看上了一件外套。它挂在若桑普顿马斯的一个二手服装商场的架子上。夹在一排低档的外套和看不上眼羊毛大衣中--荆棘中的一朵玫瑰!
当拨开其它的外套后,这件仿佛是自己展开的一样。这件厚实的黑色羊毛外套,前胸的皮革柔软,没有丝毫磨损,就像放在去世享瑞叔叔的大木相子里用障脑球保存了多年似的.这件大衣有黑色的天鹅绒衣领,优良的翦裁,十五大街的商标和今人难以至信的28美元的价格.我们相互看着对方,没有说话,但约翰眼睛放着光彩.深黑的羊毛上装在少年中十分当道,但一件新的可能要花费几百美元.这是一件上好并与过去年代有着联系的优雅上衣.
约翰用胳膊伸进大衣袖子优质的缎子内里,扣好扣子.他转来转去,看着镜子中的一个严肃,深思的表情立刻被微笑所占据.这是件完美的大衣!
第二天约翰穿着它上学,咧着嘴知着回到家.“哦,孩子们喜欢你的外套吗?”我问道。“他们喜欢它,”他说,并且小心的将它套上并铺展开在椅背上。我开始叫他“Lord Chesterfield”和“The Great Gatsby”(不知如何译才合适)
几周后,一些变化发生在约翰的身上。得体代替了无续,安静、有礼的讨论替代了争论。它开始变的越来越有纪律,有礼貌,更爱思考,更乐于让人感到快乐。“非盛的晚餐,妈妈。”他每晚都会说。